美得州爱枪成风: 州长晨练打狼 小孩用枪对付毒蛇

参考消息网12月26日报道 美国《新闻周刊》网站12月7日发表史蒂夫·拉塞尔的文章《美国与枪支:要理解这种致命的痴迷,请到得克萨斯州来》称,得克萨斯作为美国的一个州,就像之前作为共和国的得克萨斯以及再之前作为墨西哥一个州的得克萨斯一样,其之所以能生存下来,只是因为武装平民做了政府做不了的事情——让自己安全,让自己活着。没有枪,就没有得克萨斯。

最初的得克萨斯人,自卫就在他们的基因里。这是因为,当时的墨西哥是持续的革命与反革命的狂欢。包括得克萨斯在内的北方偏远各州在经济上对中央政府贡献极少,而这些州的防御代价高昂,因此定居者常常无人保护,自生自灭。就像之前的美国独立战争一样,当母国的部队被派过来收回民兵手里用于抵抗印第安人的武器时,得克萨斯革命(也叫得克萨斯独立战争)爆发了。列克星敦的英国军人过来清理军械库的时候,墨西哥军队被派到得克萨斯的冈萨雷斯,收回一门被借来用于抵御科曼奇人的轻型火炮。这门火炮后来被缀在现代民兵运动的旗帜上,旁边是冈萨雷斯公民的回答:“来夺吧!”

得克萨斯牛仔戴宽边帽佩手枪的刻板印象,就像一切刻板印象一样,有某些真实性。我在奥斯汀当法官的时候,曾与一位在职的县治安官参加一个候选人论坛,住在特拉维斯湖另一边的一位居民问他发生警情以后的反应时间。这位治安官腼腆地笑笑说:“嗯,我们争取当天赶到。”

美得州爱枪成风: 州长晨练打狼 小孩用枪对付毒蛇

那位治安官戴着宽边帽,提问的男子也是一样。约翰·斯泰特森(美国19世纪末的著名制帽匠,被誉为牛仔帽的鼻祖——译者注)把自己设计的帽子称作“平原老大”,这种帽子是昂贵的时尚宣言,但也像廉价的草编宽边帽一样基于务实考虑。灌木遮不了多少阳光,三叶杨只有水边才有。在这种天气下从事室外工作,你得自己戴着遮阳的东西。这种模式化的帽子就诞生于实用性的考虑,正如模式化的手枪。一位需要召集地方武装部队的农村治安官自己没有军械库,他期待志愿者们自备手枪或长枪。在美国,最后一次与外国军队进行的陆上战争发生在得克萨斯,也就是19世纪40年代的美墨战争。但是,武装公民的传统还要追溯到史蒂芬·奥斯丁(被称作“得克萨斯之父”——译注)1825年定居此地。这种传统持续下来,即使威胁水平逐渐降低。2010年,时任得州州长的里克·佩里在户外慢跑,他说,一只郊狼威胁他的狗。这时候,穿着T恤和慢跑短裤的佩里不知道从哪里拔出带激光瞄准器的鲁格380半自动手枪。想到那个红色的光点在郊狼身上移动,然后佩里扣动扳机,这个画面有某种“只在得州才有”的东西。

1964年我入伍的时候,美国一直是东西海岸的强国。民兵组织成为国民警卫队,但仍然有常规的陆军、海军和空军。在这些兵种的服役迫使——或使得——来自全国各地的年轻人发生互动。大概参军一年后,我曾经与一个来自空军新兵营的朋友在得克萨斯卢灵闲逛。我去过的最大城市就是达拉斯,新兵营使我来到圣安东尼奥,那个地方是我概念里的大城市(俄克拉何马城)的2倍大。我的伙伴在东北部的一座大城市出生长大,这是他第一次离开家。我们正想找个地方躲避炎炎夏日,他突然停下来说:“老天爷!快看!我们要不要报警?”

他指的是当时得州最常见的座驾,一辆福特F-100皮卡。横排座椅后面的枪架上放着一支小的猎枪和一支大步枪。他问这么公然展示武器是否合法。我不得不问:如果不是为放枪,枪架是做什么用的?我们走近一些,看到卡车没锁,车窗是摇下来里,里面有一只棕色的大狗,看起来颇为友好。城里这么多陌生人却不锁车,这在我看来要比一览无余地展示枪支要严重,但是,在得州的夏天,你绝不会把心爱的狗狗留在锁着的卡车里。

那支步枪是一支温切斯特30-06,通常用来猎鹿或者我们说的“害虫”,也就是可能伤害牲畜的野兽。那支猎枪是品牌不明的。410小口径猎枪,最常见的用途是处理响尾蛇。我补充说,我见过的。410大多都是小孩用的。“小孩用枪”!这个信息给战友的文化冲击就像看到街道上停着的卡车里放着枪一样大。用我们那里的话说,他是个“北方佬”。枪对他来说意味着手枪。在他们那边,拥有手枪需要许可。

我告诉他,如果我想弄一把手枪,我甚至不用去枪店——得州的五金店大多都有卖。这对他来说简直是骇人听闻。我解释说,我就是看着西尔斯公司的购物清单长大的,那上面有英国李-恩菲尔德军用步枪,要么是初始状态,要么是改装过以便跟同一页上的运动步枪竞争。我们坐在树荫下喝着水果冰饮,一边用有关枪的故事让对方震惊。这时候,我第一次接触到路易斯·布兰迪斯(前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译者注)提出的“民主实验室”。这种构想是,不同的州对同样事务制定不同的规则,国家可以比较结果,看哪种规则好用。

我同时还体验了几乎全民兵役制的好处:突然领悟到,一个大国容纳着极不相同的态度和价值观,但这些不同并不意味着观点不同的人就低人一等。我觉得朋友对猎鹿枪的神经质非常好笑。但这种好笑的想法持续了一年多,直到1966年8月1日,前海军陆战队员、工程学生查尔斯·惠特曼走进奥斯汀一家五金店,买了一支M1卡宾枪、2个额外的弹匣和8盒子弹。他然后在西尔斯停下,买了一支12口径霰弹枪。之后他又在一家枪械店购买了4个卡宾枪的弹匣和6盒子弹。他把这些都装进军用小型提箱,并且带上够吃2周的食物,坐电梯上到得克萨斯大学钟楼的顶上,那里有一个瞭望台,他射杀了14人,并造成32人受伤。

奥斯汀警察只配有手枪和霰弹枪,在那么远的距离都用不上。但是,枪击开始时,学生们纷纷消失在宿舍或公寓,带着猎鹿枪回来。警察也回家去拿自己的猎鹿枪。3名警察与一名武装民兵志愿者成功上到高塔与惠特曼交火并将他击毙。其中一位名叫拉米罗·马里内斯的警察说:“外面的枪声就像打雷一样。”惠特曼的行为引起巨大关注,选民们或许以为枪支管理法会有变化。但是,这些变化并未出现。直到马丁·路德·金和罗伯特·肯尼迪遇刺,第一位出自得克萨斯的总统才得以签署《1968年枪支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