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开谴责中国高科、保千里

[上交所公开谴责中国高科、保千里]1月4日,上交所对外公布,交易所发现中国高科(600730)在关联交易决策、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交所对中国高科及其时任董事长余丽、时任董事周伯勤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韦俊民、时任总裁兼财务总监郑明高、时任董事会秘书刘玮、时任财务总监刘丹丹、时任副总裁俞惠龙、时任董事夏杨军、时任董事卢旸、时任董事林学雷、时任董事龚民煜、时任独立董事孙醒、时任独立董事陈卫东、时任独立董事潘国华予以通报批评。(投资快报)

上交所公开谴责中国高科、保千里

1月4日,上交所对外公布,交易所发现中国高科(600730)在关联交易决策、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上交所对中国高科及其时任董事长余丽、时任董事周伯勤予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韦俊民、时任总裁兼财务总监郑明高、时任董事会秘书刘玮、时任财务总监刘丹丹、时任副总裁俞惠龙、时任董事夏杨军、时任董事卢旸、时任董事林学雷、时任董事龚民煜、时任独立董事孙醒、时任独立董事陈卫东、时任独立董事潘国华予以通报批评。

另外,因在信息披露及有关责任人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保千里公司、收购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等近日遭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交所查明,保千里在重组过程中,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协议,致使评估值虚增较大,导致中达股份多支出股份对价,损害了被收购公司中达股份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上交所认为,庄敏主导整个收购事项,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虚假协议虚增评估值,对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负有直接责任;中达股份重组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损害了投资者知情权;时任中达股份董事长童爱平、董事王务云作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主要决策者、组织实施者,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时任中达股份董事林硕奇、王培琴,独立董事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时任中达股份董事会秘书林硕奇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也负有责任。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作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人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责任人童爱平、王务云予以公开谴责;对责任人王培琴、林硕奇、茅建华、费滨海、沙智慧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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