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率先在党政机关施行垃圾分类

山西省率先在党政机关施行垃圾分类

为了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我省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率先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以此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2018年底前,省直机关、太原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2020年底前,各设区市城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分类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可回收物等。

其中,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以及包装物等。

对于如何收运,我省也有明确规定,各单位要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

收集后,各单位要将其交给具有资质的机构单独收运处置。

餐厨垃圾主要是各党政机关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

对此,各单位要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并明确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物。

同时,还要建立台账,记录餐厨垃圾的数量、去向。

如果每日就餐人数超过1000人,建议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处理能力的,要交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日产日清。

可回收物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例如废弃的电子类产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这些设备不再使用时,要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账目,记录数量、去向。

经专业机构确定,不再具有使用价值时,要交由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我省鼓励各地区建立集中处置平台,统一回收处置,并符合保密规定和要求。

对于其余的可回收物,各单位都要设置单独的回收容器或是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此外,还要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构建集中管理、规范高效的废旧商品回收网络。

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要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我省提出,各党政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干部职工带头行动,从源头减少垃圾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好习惯。

同时,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并引入专业化公司服务,真正落实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

太原晚报记者 郜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