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13年前奸杀案获再审,犯人:不想替人背锅了

每日人物鄢含今报道

近日,山东张志超奸杀案获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张志超的母亲马玉萍已申诉7年,她表示,儿子一直期盼着能够再审,对此次再审感到高兴。为张志超免费代理的李逊律师表示,“案子的疑点太多了”。

2005年2月11日早上,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女生高媛失踪。一个月后,高媛的尸体在学校的男厕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2011年,张志超对探监的母亲说,自己曾被刑讯逼供,高媛不是他杀的,其母遂从当年开始申诉,至今已是第7年。

2012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该案申诉,认为张志超作有罪供述时所述情节,非本人作案不可知晓。并且,其有罪供述与本案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

且该院称,无证据证明张志超在公安机关所作的有罪供述系刑讯逼供,且张志超归案后的多次有罪供述均有教师签名、摁手印,能够充分保障张志超的各项诉讼权利。但是张志超的代理律师李逊对每日人物表示,实际上,张志超的任课教师均否认曾见证过张志超的有罪供述过程,监护人也并未在场,这是不合法的。

2014年,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作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定原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提起抗诉。2015年,该院表示,案件某些细节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整个案件定罪量刑。

曾有法官表示,“看了判决书感觉不是你的儿子干的,但是这个案子只能这样了”。此前一位代理律师对马玉萍说,“你儿子自己都认了,还能说什么”。

张志超旧照。

李逊律师从2014年起为张志超案做免费代理,他认为,“案子的疑点太多了”。

比如,公安机关的法医鉴定并未提取DNA进行鉴定;现场血迹、毛发、木棍等没有进行鉴定;并且,张志超作案时间的认定上存在严重缺陷,根据证词,张志超需要在10分钟内完成与被害人相遇、将被害人劫持到洗刷间内、采取捂嘴掐脖子等手段将被害人高媛强奸,并致其窒息死亡、藏尸且在事后请求王广超看护现场、去300米意外的小卖部买锁将厕所门锁起来等一系列动作,实际上不可能完成。

李逊告诉每日人物,2011年之前张志超没申诉,是因为害怕,他受到了刑讯逼供,警察用扳手去敲他脚指头、膝盖,电棍电击敏感部位。当时的法官还对他说,“你这案子到哪里都是我说了算”,李逊表示,“后来他也长大了,也读了一些书,不想替人背锅了,让他妈妈找了很多律师,最后找到我们,我们也开了很多研讨会,来回呼吁,才有了今天这个结果。”

以下是每日人物和张志超母亲马玉萍的对话。

上诉之前六年什么都没做

每日人物:怎么知道指令再审的消息?什么时候知道?

马玉萍:我今天才知道,我儿子应该还不知道,我也还没有收到法院的通知书。

每日人物:案发后你的儿子对你说了什么?有没有告诉你案发当天的情况?

马玉萍:没有,跟案件有关的什么都没有说。

每日人物:当时是什么心情?

马玉萍:感觉天塌了。当时就觉得是被冤枉的。我问过他,他没说,不愿意谈这件事。

每日人物:你有没有见过证人、受害人家属、或老师?

马玉萍:没有见过他们本人,也没有联系。申诉的时候见了老师,老师作为监护人在笔录上签过字,但是她说她不在讯问现场,是后来补签的。

每日人物:一审后有没有去申诉?

马玉萍:没有,法院没有给我判决书,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没有判决书。找了法院的相关人员,他们也没有告诉我,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每日人物:2011年上诉,2005年到2011年6年来都做了什么?

马玉萍:什么都没做。

每日人物:那2011年为什么突然要申诉呢?

马玉萍:2011年我儿子告诉我他是冤枉的,要我请律师给他申诉,之前都没有说过。具体的你去问律师吧,他应该跟律师说过,我特别感谢律师的努力和坚持。

每日人物:你的儿子现在现状态怎么样?

马玉萍:他的身体一般吧,监狱里面没有自由,他一直期盼着能够再审。见面的时候,偶尔说一说监狱的生活还有家里的事情。

每日人物:你多久去看他一次?

马玉萍:一个月去一次。

每日人物:你最近身体状况怎么样?有没有工作?家里其他人呢?

马玉萍:我最近头疼很厉害,一直在吃止疼片,身体上没有什么大毛病,但是体质很差,整夜睡不着觉。工作的话,以前有去打工,现在没有工作。我的丈夫当时出事的时候就生病了,2012年去世了。

每日人物:知道再审的消息时什么心情?

马玉萍:还是觉得欣慰吧,很高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