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又发狠招:喊话京东买贵必赔

亿邦动力网获悉,天猫于 10 月 1 日发布关于新增《“买贵必赔”服务规范》的公示通知,明确将与京东自营平台展开价格对战。

根据天猫新规,“买贵必赔”服务是指消费者在天猫商家店铺内购买了带有“买贵必赔”服务标识的特定商品后,如发现同一天(天猫订单支付之时至当天23:59: 59 之间)该商品的天猫实际成交价格(以该商品货款的支付宝实付金额为准)高于用户在京东平台(网站链接www.jd.com)上相同品牌、型号、颜色、存储容量(如有)的京东自营商品的订单成交价格(赠品、特殊的促销形式及京豆等特殊权益造成的低价不计入补差范围)。用户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差额补偿的服务。

消费者在已购买订单的订单详情中,点击“买贵必赔”申请按钮,按照相关提示上传资料,该笔交易确认收货的 5 个工作日之内,天猫小二将反馈处理结果。

亿邦动力网注意到,消费者就同一商品交易订单仅能获得一次补差的机会,同一用户就天猫上同一品牌、型号、存储容量的特定商品仅能获得一次补差的机会。

不符合补差的情况如下:

(1)未按时发起或未通过买贵必赔入口发起的流程;

(2)消费者对比非京东自营商品所发起的补差请求不予支持;

(3)未充分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满足服务申请条件要求的有效凭证截图;

(4)京东开展特殊的促销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限时、限量秒杀等促销活动产生的异常低价交易订单不支持补差服务;

(5)消费者在京东使用京豆等特殊优惠权益购买的商品导致的差额部分不予补偿;

(6)消费者在京东使用凑单满减购买的商品导致的差额部分不予补偿;

(7)同一用户在天猫针对相同品牌、型号、存储容量的特定商品重复发起的补差请求不予支持;

(8)消费者针对同一交易订单重复发起的补差请求不予支持;

(9)消费者如就申请补差的订单退货退款成功的,不再提供补差服务权益;如消费者在获得补差后又发起退货退款请求的,则最大可退金额为消费者实际支付货款金额扣减已支付的补差金额的剩余部分;

(10)如用户购买的件数明显超出合理自用消费范畴的补差请求不予支持。

上述新规将于 2017 年 10 月 8 日正式生效。

双十一前,天猫京东两大电商平台对战的火药味甚是浓厚。据亿邦动力网了解,618之后,裂帛、七格格以京东强行要求参加优惠大促为宣布撤店。 8 月份开始,太平鸟、海澜之家、江南布衣、韩都衣舍、GXG等数十家服饰品牌也陆续撤离京东。

另一方面,天猫在今年的双十一明确规定,如果商家对天猫消费者的关注度不足、商品优惠力度不足,甚至于该商品在其他渠道的营销措施相比没有竞争优势,系统可能即时否决此前通过评比分配给商家的免费流量,或直接取消商家的双十一会场资格等天猫珍稀且免费的流量。

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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